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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意见》将“分类发展”作为整个文件的主题和中心,成体系地推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发展。《意见》明确,主要强化“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意见》提出,学术学位的培养方案应突出教育教学的理论前沿性,厚植理论基础,拓宽学术视野,强化科学方法训练以及学术素养提升,鼓励学科交叉,在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交流、科研任务中提升科学求真的原始创新能力,注重加强学术学位各学段教学内容纵向衔接和各门课程教学内容横向配合。而专业学位,则应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强调基础课程和行业实践课程的有机结合,提倡采用案例教学、专业实习、真实情境实践等多种形式,提升解决行业产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分类健全培养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学术学位应强化科教融汇协同育人,进一步发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平台在育人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专业学位应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深入建设专业学位联合培养基地,强化专业学位类别与相应职业资格认证的衔接机制。就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而言,《意见》提出,“以基础学科博士生培养为重点”。要立足培养未来学术领军人才,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开展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把基础学科主要定位于培养学术学位博士生,进一步提高直博生比例,对学习过程中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只授予学术硕士学位或转为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在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方面,《意见》提出,“以卓越工程师培养为牵引”。具体而言,要瞄准国家战略布局和急需领域,完善高校、科研机构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布局;打造实践能力导向型的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培养“样板间”,大力推动工程专业学位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

初审:朱志媛

审核:郭炜煜

管理员:张静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