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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电采暖等用户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

继10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发布《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自11月29日起,京津冀地区电采暖用户、冬奥会场馆设施、电能替代用户和高新技术企业用户将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

《通知》明确,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主要是指准入的电力用户与并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对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外的电量,通过协商、挂牌等市场化方式进行的中长期电量交易。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应在保障性收购框架下实施,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内的电量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火电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全额结算,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外的电量应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并以市场交易价格结算,国家和相关补贴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指出,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为电采暖用户、冬奥会场馆设施、电能替代用户和高新技术企业用户,电力用户类型界定按照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制定的细则执行。电力用户可自主参与交易或由售电公司以“分表计量、集中打包”的方式代理开展交易。其中,电采暖用户可由电网企业代理,冬奥会场馆设施由北京冬奥组委委托属地省级电网企业代理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开展初期电采暖用户范围原则上仅限张家口地区。现阶段,相关市场化交易主要以年度和月度为周期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可采用双边协商和挂牌方式进行。市场开展初期,每年11月1日前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冀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规划建设、并网运行实际情况测算次年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口径),并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上报国家能源局批准,确定次年京津唐电网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待北京、天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后,京津唐电网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由三地政府相关部门测算并协商一致后上报国家能源局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明确的张家口地区风电企业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上的电量原则上应全部纳入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