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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出台加快人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3条改革创新举措激发双创活力

  本报讯(记者王雪威 通讯员焦磊立)近日,张家口市印发了《关于加快人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服务保障、政策落实等方面制定了23条改革创新举措,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绿色发展、生态强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通过改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管理方式、在市属公立医院推行“四自一特”管理办法试点、在市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实行引进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制度、实行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完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等,解决用人主体缺乏自主权、编制使用不灵活、科研激励机制不健全、职称评价标准不科学等问题。为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加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取消应届毕业生见习工资制,直接执行定级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直接确定相应职务;岗位履职表现优秀的,可由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考虑解决急需紧缺人才问题,每年编制发布《全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在目录范围内的人才,用经历业绩评价代替笔试,“需要什么评什么,用什么考什么”,提高人才选拔精准度。

  创新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实施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雄鹰”计划,围绕国家草原公园和国家牧场、国家农业公园、磁浮公交等重大战略项目,立足冰雪运动、可再生能源等“四大两新一高”重点产业人才需求,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精尖缺人才。重点引进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经评审认定后,给予500万元—2000万元科研项目支持资金。实施人才智力柔性汇聚计划,主要采取特聘团队和专家、海外工程师、兼职指导、技术入股、“候鸟式”聘任、智力服务、对口支援7种方式,政府特聘专家每人最高可给予10万元工作津贴,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金额最高可达60万元。实施“两区”建设人才开发计划,围绕“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引进培养一批现代农业、生态修复、环境保护、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团队,推动绿色生态体系、绿色能源体系、绿色城镇化体系和绿色产业体系建设,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团队,给予5万元—20万元奖励。实施奥运人才“火炬”计划,按照《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市人才培养规划》,实施6个人才专项培养行动计划,打造4支办奥人才队伍,重点培养18类办奥人才,为办奥和本地产业发展储备人才。

  强化人才培养开发使用。实施本土人才培养提升计划,重点培养高技能人才、科技人才、文化教育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同时挖掘各条战线涌现出的优秀人才。实施教育卫生领域人才合作开发计划,鼓励职业院校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建设国内一流职业教育院校,深化市属医院与国内知名医疗机构对接合作,联合培养学科技术带头人。实施助企提升计划,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实行年薪制、项目绩效工资制等激励办法。

  打造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建设人才集聚平台,建立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补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支持建设人才创业平台,对建立高创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的,视其规模和孵化效果给予10万元—50万元补助。支持建设企业研发平台,建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的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省级的给予30万元补助。

  强化服务保障措施。建设人才家园,对高层次人才免费提供周转房或给予优惠购买商品房。确定市第一医院为定点医院,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教育部门妥善解决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建立服务人才发展绿卡制度,为持卡人提供落户、关系转接、子女入学、社保、住房、医疗等方面快捷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