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资料荟萃» 董云川:大学联盟,雷声大雨点小

董云川:大学联盟,雷声大雨点小

  近年来,中西高等教育互通有无,彼此借鉴,各有所得,以为常态。在引入先进经验的同时,也难免有“东施效颦”的现象,“大学联盟”就是一例。国外有“常春藤联盟”“罗素大学联盟”“欧洲科技型大学联盟”,中国的诸多高校也纷纷结盟,“C9”“北约”“华约”“卓越联盟”“驻马店共识”等组织概念应运而生。虽然初衷相近,但似乎并没有达到实际期望的倍增效应。

  首先,结盟前提不备,大学尚未独立自主。“独立”且能够“自主”是任何交互关系产生的基本前提。虽有诸多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中国大学的独立法人资质及其相应的办学自主权,但现实与理想差距甚大。大学无论是在组织架构、机构设置,招生考试、课程安排,以及财务管理、人才聘用等方面大都受制于外部规定,趋同化的格局必然削弱互补性的需求。如若没有教育的独特品质,也就不存在教育合作的交互价值,其合作难免表面化。比如学分互认,各学校的课程设置并不能僭越“制度”的规定,课程内容都相差无几,选课机会并不具有开放性,教学模式并不具有独特性。于是乎,所谓学分互认的效应就仅仅体现在宣传领域了。

  其次,结盟需求各异,其间充满利益纠葛。以自主招生为例,自2003年国家开始推行改革试点以来, “北约”“华约”“卓越联盟”相继出现。然而这些结盟并非如西方大学联盟那样,通过科研合作达到提高大学的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的目的,反而不断被外界质疑为在招生上的“圈地运动”,使自主招生演变成提前“掐尖”的小高考,学生的选择机会变得更少。这样的联盟实际上违背了共享办学资源的初衷,无非借此形成紧密的利益相关集团来共同分享乃至控制社会教育资源,这种“抱团式”的招生大战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损害了多数高校的利益。随着《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因“招生”而出现的大学联盟才不得不自动解体。结盟本是为了共同的利益而来,但利益冲突却使其形骈神散了。

  最后,结盟动机不一,各自怀揣“小算盘”。多数高校企图借助对方的优势,拓展自己的办学资源,功利化色彩明显。高水平大学之间的联盟期望更好地稳固优势学科的发展,固守“国家队”地位,弱小学科绝不可能从中获益;而普通大学的联盟大多为了抓住发展生机,期望通过联盟来弥补自己在经费、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方面的短板。一些大学加入联盟只以局部项目为基点,并不愿意大范围地铺开;一些高校仅仅盯着资源和现实利益,并没有围绕着知识转化和知识创新的价值来构建联盟体系;大家一味在合作层次上讲究“门当户对”,很少见到仅仅因办学特长而引发的专业化结盟;在资源开放上固守“有限”原则,而在资源吸收上追求“无限”原则,既难实现深层次的合作,也无助于高等教育生态的改良。

  大学联盟作为一种组织系统,在管理上需要长效的保障机制。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保障,在具体工作协调时缺乏与之匹配的能力支撑,难以实现联盟构建的初衷。并且,由于没有成熟的利益协调机制,大学在联盟过程中冲突难免,加之运作中层出不穷的问题和矛盾,致使“联而不盟”,最终雷声大而雨点小。(作者董云川云南大学教授,云南省政府督学,云南省高教学会常务副会长,省高教评估事务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