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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满生:大学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应落实到课程改革上

  光明教育讯(记者 王焕君)在8月20日举办的“高校双一流建设:挑战与应对”高端论坛上,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周满生表示:“目前国内许多高校通过与企业密切合作来探索如何把职业资格鉴定和培训纳入教学计划,经过对比国内外人才培养模式时发现,国内高校在与跨国公司合作上还需一定的改善。”

  据周满生介绍,经课题研究发现,跨国公司同中国高教界的合作总体上呈良好发展态势,但也存在很多问题。

  比如,合作不均衡,跨国公司与“985”“211”高校合作较多,同中国中西部地区内陆地区合作的高校数量较少等;合作形式多集中在设立奖、助学金方面;高校与跨国公司的合作管理比较松散。

  为何要加强与跨国公司合作呢?周满生认为,从人才发展角度讲,跨国公司的用人需求及标准对培养国际化人才有重要借鉴性,且跨国公司更强调对员工的培训。从投资角度来看,跨国公司对中国进行的教育投资力度总体上大于中国本土公司。

  跨国公司提供资金直接支持教育,跨国公司更加全面的用人需求和用人标准可以协助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课程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从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跨国公司对教育改革和教育宏观决策的影响随处可见。许多研究已经充分证明,当企业大力介入教育改革时,不仅会从多方面推进教育改革的实质性进展,也会有助于加强企业和国家的竞争力。

  此外,针对加强跨国公司与中国高校合作,周满生还提出4点建议。

  他认为大学与跨国公司的合作是市场行为,但符合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规律,双方都要提高对此问题的规律性认识;政府应尊重大学的自治法人地位,不对大学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加以行政干预,适当加强政策扶持,引导促进大学与跨国公司加强合作的法规;地方高校和西部省区高校要把同跨国公司的合作放在重要位置,地方政府加强重视和支持力度;大学与跨国公司在培养人才方面的合作是多方位的,但重点要落实到课程改革层面,帮助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