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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学术自由正在经历什么

  编者按:德国,传承着“工匠精神”,发展着“工业4.0”。对于这样的国度,我国将如何与之开展更为密切的科教战略合作?今年8月~10月,《中国科学报》记者在罗伯特·博世基金会的资助下赴德国交流,深入探访当下德国的科研管理与创新实践。

  早晨7点,阿克塞尔·丰克登上自行车,经过卡尔斯鲁厄宫殿继续向北骑行。在接下来的40分钟里,他将深入这个德国北部城市,一直骑行到达目的地——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KIT,简称卡鲁理工学院)。

  9月,小城被落叶镀上了初秋的金黄,微风里裹挟着森林和泥土的清新。作为一名科学家,丰克非常享受清晨的这段旅程。不过,这样的放松感还源于另一个因素——两周前,他拿到了卡鲁理工学院的终身职位,不必再为现实疲于奔命。

  丰克与“铁饭碗”

  3年前,丰克入职卡鲁理工学院,主要研究生物质新能源。今年9月,丰克与研究所的聘用合同到期。如果不能续签,他将面临失业。

  幸运的是,在最后的一个月里,他竞聘到了终身职位。

  对于科研人员来说,终身职位如同“铁饭碗”。“学校和研究机构的终身职位有限,只有空余出来,年轻的科研人员才能申请并竞争上岗。”丰克说。

  按照德国科研机构的普遍做法,科研人员会与研究机构签订3年或5年左右的短期合同,到期续签。如果受雇6年仍拿不到终身职位,就无法继续在研究机构工作。

  “离开后,他们大多只能转向企业求职,不能继续做科研。”丰克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今年1月,就在合同到期前的半年多,丰克得知学院公开招聘一名终身职位。得到机构领导的推荐后,5月份他开始着手写申请报告。

  “尽管终身职位竞聘时没有硬性要求,但在此之前,申请人每年至少要发表两篇论文,写两个项目申请,才有可能申请成功。”丰克坐在办公桌前,看着自己认真填写的申请表感慨道。

  在这份两页纸的申请中,丰克详细写明了自己的教育背景、科研经历,每年发表了哪些论文,填写了哪些项目申请,做过哪些项目,申请终身职位的初衷等。

  8月底,丰克与机构签订了终身职位的合同,拿下了这只“铁饭碗”。

  “一切科研工作还会继续,但我确实感觉瞬间轻松了不少。”丰克感慨,“现在,终于可以轻松地做一些自己最感兴趣而不是最出成果的研究了。”

  自由国的不自由

  在马普所等离子体中心教授拉尔夫·克雷伯看来,那些为了“饭碗”而挣扎的年轻人,“根本无法享受‘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是德国科学家时常提起和反思的话题,而德国也是最先将“学术自由”写入宪法的国度。

  早在19世纪,德国还处于普鲁士王国时期。当时,普鲁士王国根据学者、政治家威廉·冯·洪堡的思想,在法兰克福西宪法草案的第152条明确规定:“学术及其教学是自由的。”

  如今,德国国家基本法同样明确了学术自由。基本法第5条第3项规定:“艺术与学术、研究与教学均是自由的。教学自由不得免除对宪法的忠诚。”

  2012年,为了预防国家操纵科研,德国联邦政府又立《学术自由法》,强化大部分公共科研系统的自治权。

  “这种精神认为,研究者应该可以决定他们研究的内容,且研究结果不受操纵。”汉堡大学法律系教授海恩里希·朱利叶斯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如今,在德国,科研人仍有“戴着镣铐舞蹈”的感觉。

  在德国,科研机构不为博士生、博士后、非终身职业研究人员提供来自国家的保证性资金支持。这些年轻人总要为了报告和项目疲于奔命。即便是在国立科研机构,情况也是如此。

  “不仅如此,经费对项目的选择,通常也被认为是一种对学术自由的限制。”朱利叶斯说。

  “为”与“不为”

  虽然丰克很享受在卡鲁理工学院的工作,但他有时还是会羡慕能在大学里做研究的人:“感觉在大学里做研究会很自由”。不过,事实并不像他“感觉”中的那么美好。

  在德国,大多数大学由地方政府管理和支持,并可以从第三方申请竞争性经费。提供竞争性经费的第三方机构,包括有政府背景的公共经费机构以及无政府背景的企业等。

  由于长期受学术自由精神的熏陶,加之对“纳粹科学”的持久反思,德国科学界对科研独立问题颇为敏感。鉴于经费来源可能会影响研究的公正与自由,“大学究竟可以接受哪种第三方基金,是德国各大高校争论的话题。”朱利叶斯说。

  这样的讨论在德国并不少见。

  2007年起,柏林洪堡大学、柏林工业大学就曾与德国银行签订过特殊合同,银行连续4年为高校提供1.2亿~1.7亿欧元的资金。这笔经费一方面用于建设量化产品实验室,将先进数学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另一方面资助两位分别来自两所学校的优秀教授。但是,德国银行有权选择资助哪些教授,并有权审阅该实验室成员待发表的论文。此事一出,科研独立问题再受热议。

  今年7月,迫于公共舆论压力,德国美因茨大学校长宣布,将与某慈善基金会重新拟订合作合同。此前的合同规定“基金会有权否决学校的教师聘任”,而美因茨大学的教授认为,这一规定将直接危害到在研人员的科研自由。

  “如果大学接受的是公共性的第三方经费,学术自由基本上不会受到操控。但如果接受的是由非政府第三方支持的项目,可能会出现研究被干预的情况。因此,‘度’的把握和判断非常重要。”朱利叶斯说。(中国科学报记者 倪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