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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退课费,“后悔药”的免费之忧

  阅读提示:学费价格的政策权力被过多地放在了发改委价格司,但价格司对教育规律的了解其实并不充分。这就要求价格管理部门要和高校多多对接。但遗憾的是,在这方面相关价格管理部门做的其实并不十分充足。

  最近这几天,复旦大学的很多学生都在纠结于一件事情,那就是该不该买“后悔药”。

  据介绍,所谓的“后悔药”明码标价,一粒130元,其作用是一粒“药”可以取消一个学分。当然,这样的说法有些戏谑的味道。其实“后悔药”的真正名称是退课费。此时,正是复旦大学期中退课的窗口期。学生可以在这一阶段退掉自己当初选择的课程,但每门课程需要按照一个学分130元的标准缴纳这笔退课费。

  就在距离复旦千里之外的北京,国内顶尖学府——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也曾施行过退课费制度。但就在今年和去年,两所学校的这笔费用却被相关部委定义为“乱收费”,因而已经被取消了。目前,两所学校实行的是免费退课制度。

  然而,奇怪的是,这项至少从表面上看可以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的免费制度,似乎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无论是学生还是学者,也都似乎更倾向于主张花钱退学分。

  这粒关乎学生学业的“后悔药”,究竟该免费还是收费呢?

  正常的违约金

  复旦实施退课费制度起始于2001年。在实施之初,退课费用并不是按照学分收取的,而是每门课程需要缴纳50元退课费。此后,随着制度的不断改革,按学分收费的方式最终代替了按课程收费的方式,一直使用到今天。

  北大施行退课费制度的时间要稍晚于复旦,不过从一开始,该校就采取了按学分收费的方式。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卢晓东亲历了该制度从提出到施行的全过程。在一篇文章中,对于学校的这种做法,他是这样解释的——

  “北京大学是公立大学,学生缴纳的学费和财政经费(来源于税收)分担生均成本,每一课程学分的成本也可以视为由学费收入和财政拨款组成,但来自学费的比例很小。学生如果因为中期退课而导致其他学生无法进入选修,就会造成财政经费的浪费。”卢晓东说,从理论上讲,学生应该对被浪费的财政经费有所补偿。由于北京大学财政拨款较多,学分成本很高,因此从理论上判断,学生如果造成了财政经费的浪费,其额度相对其他一般高校会更多,其补偿的经费应该是学分学费几倍之多。

  需要说明的是,要实行按学分收取退课费的制度,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学校本身学分制改革要相对完善。显然,目前国内高校中,具备这一条件的学校并不是很多,一些高校出于各自的原因,并没有收取这样一笔费用。但站在“第三者”的角度上,他们的一些观点反而更有参考价值。

  比如,北京化工大学教务处处长许家喜之前便对这一制度并不了解,但在听完《中国科学报》记者的介绍后,他的话中很有些赞许的味道。

  “学生既然选课了,学校也安排了,这就等于将教学资源占据了。如果中途违约,收点‘违约金’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许家喜说,退课费在本质上是发挥了一个“经济杠杆”的作用,可以促使学生在选课之初,对自己所选科目进行更理性的考量。

  事实上,由于北化工施行的是免费退课制度,这使得很多学生会在选课时将所有能选的课程全部选上, 经常会导致有需求的学生选不上。“尤其在一些研究生群体中,这种现象更加明显,因为他们退课时,不需要有任何的补偿”。

  一场“零和博弈”

  有意思的是,除了学者和高校管理者之外,即使是免费退课政策的“直接受益方”——学生群体,似乎也并不领情。

  就在2015年4月,清华大学宣布取消退课费之后,在国内著名的“知乎”论坛,有学生发起了“如何看待清华中期退课不收费决定”的讨论。在总共88个回答中,几乎一边倒地对此政策提出异议。一名学生的回答很有代表性:“热门课的总量就那么多,有人囤了课,就必然有人选不上课,这根本就是一场‘零和博弈’。”

  显然,学生群体最为担心的便是在退课费取消后,课程资源的分配不均所导致的资源浪费。而在卢晓东看来,这种担心的背后,还有着更深一层的隐患,那就是对高校学分制改革的阻碍。

  “当前,学分制改革是整个高等教育必须要推进的一项工作。学分制的重要特点便是学习进程相对灵活,不需要学生‘齐步走’式的学习。这种方式无疑更符合学生个性化的学习,甚至可以说,学分制是学分互认、慕课、暑期学校等一系列重要高等教育改革的基础。”在采访中,卢晓东说。

  然而,取消退课费制度后,学校为了规范管理,减少教学资源的浪费,只能采取两种可能的应对方式。一是为了避免资源浪费而不允许学生退课,特别是不能退选教育成本投入更高的实验课,这显然不符合学分制本质中的人性化特点;二是采取其他方式对退课学生、课程进行标记。事实上,目前北大和清华便采取了这种方式,而这种方式最大的问题是对学生的未来发展不利。毕竟,学生拿着印有退课标记的成绩单就业、升学,都会受到一定限制的。总之,这两种方式都会阻碍高校学分制改革的推进。

  洪飞是上海某高校的教师。在采访中,他也表达了与卢晓东几乎相同的观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对退课行为进行标注,其实比收取退课费的警告意味还要大,这很容易导致学生因为担心在成绩单有标记,从而不敢退课。如此,退课机制就可能形同虚设了。”他说,但如果没有了退课机制,学生还能根据学分制,自由地选课吗?

  难以躲开的“乱收费”

  许家喜所在的北京化工大学之所以没有施行退课费制度,有一个重要背景。那是在几年前,学校因为收取学生的重修费,被北京市有关部门认定为“乱收费”,并进行了罚款。此后,重修费制度被废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敢再收退课费呢?”

  无独有偶,北大、清华收取退课费的行为被有关部委禁止,所依据的理由同样是“乱收费”。除此之外,因为“乱收费”被禁止的行为还有学校的补考费等,似乎高校涉及到收费的内容,都很难躲开一个“乱”字。

  那么,这些钱究竟是不是真属于“乱收费”呢?

  许家喜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比如四六级英语考试,因为我们学校考试设备不够,座位也非常紧张,所以考试的时候,需要动用新校区的资源。这就需要我们将学生由本校区运往新校区。”他说,按照目前的运输价格,一辆大客车的使用价格为1500元,加上其他的组织、保障费用,一次四六级考试学校需要花费的资金在二三十万元。

  而在另一方面,由于四六级考试的报名费只有十几元,很多学生都会盲目报考,这导致经常会有高达30%~40%的报名学生缺席考试,但学校必须按照报名的学生人数安排车辆。因此,在学校所花费的资金中,有1/3左右的费用其实是被浪费的。那么,这笔钱又该由谁负责呢?

  对此,许家喜也曾提出,是否可以让学生在报名四六级考试时,向学校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如果学生参加考试,这笔保证金将会被退回;反之,则可以用来弥补学校的损失。但出于各种考虑,这一建议最终并没有得到实施。

  “在涉及到资金的问题上,很多时候高校其实都处在一种‘该收但不敢收,不能收’的弱势地位。”洪飞说。

  再以重修费为例,在采访中,卢晓东坦言,重修收费是完全合理的。“学生的学费负担的是第一次学习的成本,重修是因为自己不及格。从财政的任何角度看,都不应给予补贴,而应该由个人负担。“不及格是自己的问题,而且在当前,高校一般都会控制学生不及格的人数,如果再不允许收取重修费,学校还要承担第二次补贴成本,老师也要付出更多辛苦,这就会使得老师们更加不愿意‘挂’学生,这其实对提高教学质量很不利。有这样的政策背景存在,教育部最近推出的本科专业类质量标准的政策目的也很难实现。”卢晓东说。

  高校、部委沟通不足

  对于上述情况产生的原因,有些人将其归结于高校在收费方面的自主权依然不足。然而卢晓东却并不这么看。

  “从学分制收费制度整体改革来看,所牵扯的部门包括了发改委价格司和教育部财务司、综改司、高教司、学生司等,以及高校本身和学生群体等。一项收费制度是否该实施,具体额度如何确定,应该由各个部门协商确定,并不是单方面扩大高校自主权就能解决的。”卢晓东说。

  不过卢晓东也承认,目前在高校收费项目的制定和管理过程中,相关价格部门和高校之间的沟通还有着很多问题。

  “从教育财政角度看,近些年收费体制改革的进程是比较快的,整体思路也是以稳为主,但在整个机制的运行方面,也出现了经验总结不足,政策连接性不强等问题。而且学费价格的政策权力被过多地放在了发改委价格司,但价格司对教育规律的了解其实并不充分。”卢晓东说,这就要求价格管理部门要和高校多多对接。但遗憾的是,在这方面相关价格管理部门做的其实并不十分充足。

  对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也曾表示,如果高校收费项目确定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对这种收费按乱收费处理也就毫不奇怪,但这也会陷入治理怪圈——行政部门的治理依照的是行政逻辑,这只会强化行政权威,而并不利于推进学校的内部治理完善。

  根据卢晓东的判断,在当前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中,学分制教学运行改革、以学分为基础的成本分担机制改革应该并行,这是“双一流” 建设以及提高教育质量中的重要任务。特别是慕课的到来,使得整个高校教学系统的灵活度有了大幅提升。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套合理的学分收费体系也就变得更加重要了。收费改革确实需要慎重,这意味着教育部和发改委相关司局需要对教育学费价格机制作更深入地研究,最终建立学费与物价联动的机制。

  “就像卖苹果一样,你可以整车、整箱地卖,但也可以按斤来卖。在高校管理中,我们既要有学年学费概念,也需要学分学费价格概念。”而这也是下一步学分学费改革中,需要整体推进的重要工作。“我们期待相关部门积极研究政策,稳步推行。”卢晓东说。 (中国科学报记者 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