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资料荟萃» 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匹配收入与贡献 科研人员可适度兼职兼薪

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匹配收入与贡献 科研人员可适度兼职兼薪

  本报北京11月10日电 (记者赵永新)1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科技部副部长李萌介绍《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意见作出全面安排,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针对科研人员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股权激励等对创新具有长期激励作用的政策缺位、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意见明确分配导向,完善分配机制,让智力劳动获得合理回报,形成知识创造价值、知识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

  为了让科研机构、高校、国企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出台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研成果性收入等激励措施;坚持价值导向,实行分类施策,激励约束并重,精神物质结合。

  意见还扩大了科研机构、高校的收入分配自主权。科研机构、高校可自主制定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办法,突出业绩导向,科学设置考核周期,避免短期频繁考核,形成长期激励导向;同时,落实科研机构、高校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绩效工资分配、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自主权。

  在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方面,意见提出,根据科研项目特点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加大激励科研人员力度;探索在有条件的科研项目中实行经费支出负面清单管理。对于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横向委托项目,人员经费使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关于产权激励,意见坚持长期产权激励与现金奖励并举,强化科研机构、高校履行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的法人责任,完善了科研机构、高校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管理制度,以及国有企业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和股权激励等相关税收政策。科研机构、高校可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奖励方案,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若干规定予以免责。

  关于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从事兼职。兼职实行公示制度,兼职行为不得泄露本单位技术秘密,不得损害或侵占本单位合法权益,兼职取得的报酬原则上归个人,但要建立兼职收入报告制度,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报道

  让科研人员凭聪明才智和创新成果富起来——解读《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

  来源:科技日报  时间:2016-11-11

  日前,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科研人员热议的焦点。有人称,此新政落地,科研人员的工资条将有重大变化,涉及收入分配的“老大难”问题有望破解。

  “《意见》扩大了正向激励措施,尊重知识和人才、鼓励创新的导向性作用突出,既破除了阻碍教学科研人员创造力的部分显性障碍,也触及了一部分隐性障碍。”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副教授刘朝认为,科技成果产权长期激励、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是《意见》的最大亮点。

  “这个文件主要是针对我国科研人员的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的问题,提出了明确分配导向完善分配机制的7个方面,21条改革部署。”在11月10日举行的国新办通气会上,科技部副部长李萌介绍说,《意见》基本思路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具体措施上突出推动形成体现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收入分配上的自主权,发挥科研资金、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技人员的长期激励作用,允许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的兼职兼薪。

  在李萌看来,这项关于收入分配调节的《意见》体现了导向性、统筹性和针对性。“文件对收入分配的机制进行系统设计,构建了三元薪酬结构,三元即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科技成果转化性收入。特别重要的是确立了增加知识价值分配的导向,目标是在全社会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能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李萌说,《意见》还统筹了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不同的门类,以及统筹创新链的不同环节,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等。

  根据不同的创新主体、创新领域、创新环节智力劳动的特点,《意见》还实行有针对性的分配政策。李萌举例说,比如基础研究很多转化不成物化的产品,也得不到额外收入。这就要求基础研究、软件开发和软科学等对试验设备依赖程度较低、试验耗材较少的智力劳动密集项目,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劳务费和间接费的管理方式。再如对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要适当提高基础性的绩效工资,加大对教学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

  针对备受科研人员关注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问题,《意见》特别强调要在产权激励上体现。比如探索对科研人员实行股权、期权、分红激励,加大在专利权、著作权、职务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岗位分红权等。

  “《意见》特别鲜明地提出了要解决对创新的长期积累政策缺位的问题,明确指出要坚持长期的产权激励和现金奖励并举。”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说,《意见》要求科研机构和高校要履行好在成果转化当中的法人责任,完善科研机构和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相应制度,解决单位领导人的顾虑即免责问题,并且解决长期产权激励中关于税收的问题。

  “能否真正落地实施是最大的难点,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刘朝坦言,以高校为例,虽然《意见》体现了破除量化考评和追求长期目标的导向,但现实中教学评估、学位点评估等客观存在。“这些以负向激励为主的评估指标体系的现实压力,依然会通过高校领导层层转移到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身上。”

  回答记者提问时,李萌回应称,下一步会推动相关领域、部门、单位,来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则,“比如我们将和教育部一起研究大学怎么落实,和中科院一起研究科研院所该怎么落实……” (科技日报记者许志龙、刘垠)

相关评论

  范荣:突出知识价值才利于激发创新动力

  来源:北京日报  时间:2016-11-11

  核心观点:科技创新作为一种复杂、高级的智力活动,如何把“人”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应当是重中之重。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源远才能流长,只有让第一资源本固基强、根深叶茂,才能产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一动力。“面子”和“里子”相辅相成,如果重视知识、尊重人才的“里子”单薄脆弱,“面子”就会成为无所依附的空洞符号,人才强国也可能沦为一句口号。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一系列“接地气”的政策回应,对于提高科研人员收入、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

  从分配制度入手,探索知识价值的有效实现方式,充分体现了尊重人才、尊重智力的政策导向。“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人是科技创新中最核心的生产要素,无论是理论探究,还是实验论证,都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科技创新作为一种复杂、高级的智力活动,如何把“人”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应当是重中之重。只有旗帜鲜明地强调多劳多得,让知识和智力价值在收入分配中得到充分体现,人的创新热情和创新动力才能得到持续激发。

  在我国由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迈进的今天,通过分配制度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更显紧迫。放眼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蓄势待发,全球产业分工格局深度调整,我们亟须拿出更多“元创新”以跟上时代脚步。立足国内,经济步入新常态,动力转换、方式转变、结构调整任务艰巨,我们亟须以重大科技突破提亮转型成色。在这股科技创新的大潮下,充分尊重知识价值,在分配上给予科研人员更多获得感,已成为很多国家的行动共识。在美国,科研人员收入位列社会中上层,多种薪酬增长机制为其划清职业发展通道;在德国,科研人员的工作与产出没有直接挂钩,远超平均工资的收入保障使其少了很多后顾之忧。我们要紧跟创新发展的潮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势在必行。

  一段时间以来,无论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还是营造更好的干事创业制度环境,我们在重视知识价值、鼓励智力劳动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在薪酬渠道多样化、收入来源多元化的今天,科研人员的整体收入与其智力付出和社会贡献不相配的现象依然存在。正如有人所质疑的:“有的演员一场婚礼就花1个亿,而一些科学家让卫星上天才拿500万。”知识价值被低估和扭曲,不仅影响科研人员自身工作积极性,也会对整个社会的价值产生误导。这些年来,一些地方“读书无用论”重新抬头,知识和创新的价值被变相贬低;一份以青少年为对象的网络调查报告显示,我国近70%的少年儿童以文体明星作为偶像,以科学家为偶像的只有2.3%。从这样的意义上说,强化重视知识价值的导向,对整个社会也是一种必要的纠偏与引导。

  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源远才能流长,只有让第一资源本固基强、根深叶茂,才能产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一动力。“面子”和“里子”相辅相成,如果重视知识、尊重人才的“里子”单薄脆弱,“面子”就会成为无所依附的空洞符号,人才强国也可能沦为一句口号。着眼现实,要解决创新成果少、质量低,知识创新“水货”泛滥、科研造假频频出现的乱象,就得在分配中给予科研人员更多基础保障;要解决围绕发论文、写项目申请进行“科学研究”的学术生态,就得改变以职称和科研经费为主导的工资分配机制;要解决基础研究匮乏、原创理论不足的问题,就得改变整个社会为知识和创新支付的对价,让有才华有能力的人以自己的成果获取更多市场利益。如此一步一步扎实推进,“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才会真正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有经济学家将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社会的种种问题归因于“集体智商衰退”,并由此呼吁日本人深入学习、提高素质。事实上,如果知识和智力不能体现应有的价值,任何社会都有可能滑向“低智商”。我们要建设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就要把个人创造的动力释放出来,把对知识价值的尊重从重精神鼓励转向重制度激励。让更多科研人员都能够“名利双收”,我们创新驱动的“新引擎”一定能更快、更好地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