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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英科 李荣:大学文化建设的主体设计与实践体系

  大学文化的形成是长期积淀与主体设计有机统一的过程

  大学文化可以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形成一所大学的优良传统和特有的文化氛围;同时也可以通过发挥办学者的主观能动性,强化主体设计,在较短的时间内推出标志性成果。这两方面既相辅相成,也相互制约,影响着大学文化建设的进程和效果。

  从更深一层意义上讲,长期积淀也不是一个无指向、无目的的过程。任何长期积淀都是在一定的办学指导思想指导下、在办学实践中完成的,虽然没有有意识地进行主体设计,但这种主体设计是一种隐性存在,也就是说,任何大学文化的积淀都是一定的办学思想和办学实践的必然反映。之所以提出主体设计的概念,主要是为了强调文化建设对大学发展的重大意义,强调文化建设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归根到底是要强化文化建设对大学发展的引领功能。

  目前,大学文化建设中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对大学文化建设的规律认识不透。认为大学文化建设只能依靠长期积淀而自发形成,任何主体性设计都是揠苗助长,是一种急功近利的表现,根本目的是用长期积淀否定主体设计。这种观点恰恰掩盖了某些人对文化建设的功利性态度,由于文化建设大多属于软指标,而且建设周期长,很难收到立竿见影之效,所以很多决策者对文化建设不屑一顾。二是对大学文化的内涵认识不清。往往把大学文化等同于校园文化、等同于大学生素质教育、等同于大学生第二课堂,无形中缩小了大学文化的内涵。既没有认识到大学文化是包含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人文环境文化等内容的一整套文化模式,也没有认识到大学文化建设是一项需要大学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建设的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解决上述问题,前提是对大学文化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关键是找到大学文化建设与学校发展的结合点,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建办学特色紧密结合起来,立足实践,强化主体设计,形成标志性成果,使大学文化建设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大学文化建设的主体设计应致力于教育质量的提高

  提高教育质量是大学文化建设的根本要义所在,也是主体设计的立足点和最终归宿。但长期以来,对这一问题既缺乏理论上的深刻认识,更缺乏实践中的操作程序。在培养人才方面,应该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努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但在实际操作层面,还是把教育质量的提高仅仅看作是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过程,其操作手段主要从教学研究、资金投入、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设备和设施的更新与完善等方面入手。也就是说,把人才培养质量等同于教学质量,而没有从一所大学全方位育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这种理论和实践的错位,正是提高教育质量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才质量不仅仅在于知识的获取和能力的培养,更主要的在于人格的完善。由于社会因素的复杂性、多变性,以及个人主观因素等原因,每个人的人格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是人格各个部分发展不均衡,知、情、意不协调,内心存在不同层次的冲突;或是人格系统不健全、缺乏稳定的结构,各部分缺乏协调性,内心冲突十分剧烈;严重扭曲的人格还会导致人格结构的瓦解与崩溃。所以,育人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大学生的认知进行改组,并导之以行,实现人格的矫正,促进人格的完善。

  适应性和创新性是良好人格的基本特征,也是人才质量的根本标准,集中体现在一个人的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大学文化是大学生活存在方式的总和,既包括大学及其成员所持有的思维和言行方式,也包括他们所期待、所追求的生活理想,以及对其共同生活起实际作用的物质存在。大学文化不仅可以影响学生的认知体系,而且还可以影响大学生的情感体验和行为倾向,对培养大学生良好适应性和创新性、塑造其良好的人格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从这一意义上说,办大学就是办文化,就是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   

  大学文化建设的主体设计应致力于特色文化的打造

  特色是一所大学的生命力。一所成功的大学必定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大学。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大学不应该是一种模式,而是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构建鲜明特色。但是,由于评价标准的单一化,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教育资源分配的单一化,最终导致了大学发展的同质化,众多大学为了在发展中获取更多的教育资源和发展机会,都会按照单一的标准朝着单一的方向发展。其实,任何一所大学,只要致力于特色发展,就能够达到高水平,就可以成为一所成功的大学。大学特色的形成与大学文化的发展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一所特色鲜明的大学,必定有特色鲜明的大学文化;特色鲜明的大学文化,也会成为大学发展的一种永久的动力。

  一所大学的特色,最初往往表现为学科上的特色,进而表现为人才培养的特色。这种局部的办学特色只有进一步扩展和升华,才能融入大学发展的各个方面,表现为广大师生员工一种共同的价值追求。

  大学办学特色的扩展,依赖于独特办学思想的支撑。强化办学特色,必须致力于大学文化的创新,形成独特的办学理念,从不同角度来阐明办学主体对大学本质和大学使命的认识,表明办学主体对体现大学本质、完成大学使命的途径。因此,创新教育思想是创新大学文化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大学办学特色的扩展,还必须致力于营造一种独特的文化氛围,充分彰显一所大学的价值体系。这种价值体系是一所大学办学理念的具体化,只有把理念变成标准,内化为师生员工的行为准则,理念才会发生作用,并通过师生员工的行为,演化为一所大学的校风、师德师风和学风。因此,如何推进办学理念的具体化,构建相应的价值体系并使之深入人心,是大学文化建设的又一重要课题。

  办学特色成熟的标志是具有鲜明特色的大学文化模式的形成。这种文化模式就是一所大学的文化体系,这一体系,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内涵,有一系列的文化成果,而且这些内涵和成果形成了一定的结构,存在一定的内在逻辑关系。构建这种独特的文化模式,不仅要有明确的办学思想,而且更要致力于文化建设标志性成果的产生,尤其要致力于制度建设,把文化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化,使之成为学校的文化传统。

  大学文化建设的实践体系应致力于标志性成果的产生

  强调大学文化建设的主体设计,必须致力于标志性成果的产生,要针对大学文化建设的不同层面,凝练好建设项目,构建起大学文化建设的实践体系。在推进建设项目时,要引入项目管理机制,对项目进行校内外公开招标,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课题申报,专家审核,校内立项,严格验收,把投入和实效有机统一起来。

  1. 精神文化建设方面

  标志性成果:一是要形成文字凝练、师生认同的办学理念与核心价值。对这些内容,都要经过提炼,形成准确的文字表述和科学的解释。二是要形成完备的文化符号识别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

  精神文化是大学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它与一所大学对大学本质的认识紧密相关,与一所大学所确立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密切相关。任何一所大学的发展必须由自身鲜明的办学理念和核心价值来支撑。这些精神文化既是学校推进改革发展的思想基础,也是广大师生员工的行为标准。因此,构建“ 办学理念、价值标准、大学精神”三位一体的精神文化体系,是大学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

  校徽、校歌、校标、校旗、校服、节庆活动等作为大学文化的载体和外显,共同构成了一所大学区别于其他大学的文化符号,是一所大学的精神表征,是一所大学地位的代表和形象的展示,对大学的建设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因此,要规范使用校标、校徽、校歌、学校名称及中英标准字体以及学校标准色,并出台相应的使用办法;规范各类宣传品、办公用品、礼品指示牌、名片以及建筑的命名等。

  2. 制度文化建设方面

  标志性成果:总的来讲,就是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具体来讲,重点在以下两方面取得突破:一是制定大学章程,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二是实施制度创新,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任务,构建学校方方面面的制度体系,完善大学内部的治理结构。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一所大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建立起合理、健全的制度,将大学所拥有的所有资源,包括人、财、物,以及大学的精神、传统、追求等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资源很好地整合利用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有效、稳定的制度化保障机制,大学的健康和持续发展才会成为可能。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管理制度的内核,它要以法的形式确立一所大学的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办学目标以及相应的战略体系,它要彰显一所大学的大学精神和办学特色,规范校内各种关系,明晰领导体制、治理结构、管理模式,规定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把大学与教师、大学与学生、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建立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上,突出教师的办学主体地位和学生在育人中的主体地位。

  除去制定大学章程外,还必须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通过废、改、立,精心构建一系列相应的制度,使之与大学章程一起,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让人们知道一所大学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奖励什么,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文化氛围。因此,包括大学章程在内的制度创新的过程,实际是一场改革,重点是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关键是形成政治权利、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相互支撑与相互制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对大学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的诠释。但对于学术权力而言,还存在很大问题。一是学术权力缺位,在大学管理体系中,除去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外,没有任何组织机构可以保证大学学术权力的运行。学术权力被行政权力所侵占是一种普遍现象。二是对学术权力缺乏应有的监督。对于大学的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有上级相应的主管部门和大学的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制约和监督,但对于大学的学术权力,还没有任何明确的、有效的监督机制的存在。如果说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高居于大学上层和管理层,那么学术权力则蛰伏于院系等基层的教授群体,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在院系一层,学术权力被滥用的现象比比皆是。正因如此,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现象:从宏观来讲,学术权力缺乏运行平台,没有应有的地位;从局部来讲,学术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又肆意而为。如果说这是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一大弊端是一点不为过的。

  制定大学章程和相应的制度体系,就是要通过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状。但在这方面,大学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迎难而上,而是绕道而行。一方面这和大学办学自主权的不落实有关,同时也和大学对社会发展需求反应迟钝,缺乏强有力的反应力有关。解决这一重大问题是大学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立足点。

  3. 行为文化建设方面

  标志性成果:一是引导学院文化建设,力求形成数个特色鲜明的学院文化模式。二是以创新型人才培养为核心,形成数个有一定影响的具有特色的文化品牌。三是实现网络文化的创新,创建数个代表大学形象的综合性网页。

  首先,在学校和学院两个层面上加强学术文化建设。在学校层面上,关键是加强政策导向;在学院层面上,关键是在实践中出品牌。在师德和学术道德建设方面,在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学术自由的学术环境方面,在加强科技创新和团队合作,促进学科交叉、文理兼容、理工结合、相互渗透方面,学校应以政策形成良好的氛围,学院要根据自身特点创建各具特色的学院文化品牌。

  其次,以提高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形成文化品牌,要发挥一所大学的专业优势,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供广阔的空间,在大学生科技文化建设和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中,形成良好的制度体系和文化氛围;在人文素质教育方面,将文化素质教育渗透到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中,创新文化活动品牌。

  再次,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关键是整合力量,出拳头产品,如对大学管理部门的网页,要改变各自为战,低水平、低效能的局面,集中力量建设好学校主网页,建设好新闻网、思政网、教学网、科研网、招生就业网等,形成强大的功能,树立良好形象。

  4. 人文环境建设方面

  标志性成果:突出人文景观设计中的文化内涵,形成一个独具特色的文化系统。

  人文环境建设大多体现为物质文化,大学校园的物质设施所蕴涵的文化对其成员同样具有巨大的陶冶作用。有形的物质文化和无形的精神文化达到和谐统一时,更能发挥巨大的作用。(本文作者苑英科系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荣系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工作部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