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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获批备案

  日前,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华北电力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备案的函》,并对学校认真组织实施提出具体要求。这标志着《华北电力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完成制定工作,正式经国家批准备案,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根据国家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学校于2015年3月成立以吴志功书记、刘吉臻校长为组长的学校综合改革方案领导小组和编制工作小组,全面启动《综合改革方案》的编制工作。《综合改革方案》在深入分析国家重大战略新形势、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能源革命新任务以及系统剖析学校发展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经过调研论证、沟通协商、反复修改、征求意见等多个环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并经校长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于今年6月编制完成报教育部审核。按照教育部党组反馈意见修改、确定后,正式上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获准备案。

  根据《综合改革方案》,学校围绕高水平大学办学目标,重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科研机制、劳动人事制度、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等领域的改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健全完善与高水平大学办学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形成与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育培养机制和模式,提升学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打造有利于释放办学活力、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制度环境,初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具有华电自身特色的治理体系,为学校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改革发展提供行动指南。

  为全面落实《综合改革方案》,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工作,学校将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始终坚持正确改革方向,不断细化落实改革措施,积极探索授权备案机制,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项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具有鲜明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国际化”高水平大学办学目标注入强劲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