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重组后科技部新型举国体制、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等职能将进一步加强,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将得以强化,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科技评奖等相关职责将仍然保留。此外,原有的一些细分职能由农业农村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卫健委、工信部、人社部等其他相关部委承接。本次机构改革剥离出科技部的一些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的具体管理的职责,划归到相关专业的部委,更多凸显出科技部对整个国家科技体制机制的统筹作用。
初审:朱志媛
审核:高 顺
管理员:张静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