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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共青团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团的基层建设,近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两个《条例》强调,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基层团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始终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切实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结合近年来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推进学校团的基层建设实践,两个《条例》对共青团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团员队伍建设、团干部和青年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领导和保障等作出进一步规范。两个《条例》是新时代新征程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共青团工作和团的基层建设的基础主干团内规章,对于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巩固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团组织在全团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充分发挥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初审:朱志媛

审核:郭炜煜

管理员:张静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