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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支持部分高校 探索设立法学类“新一级学科”

9月9日,教育部公布了针对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将国际法学列为一级学科,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建议”进行了回复。回复提到三点相关措施:一是继续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法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二级学科,支持能够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高校探索设置相关一级学科,推动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博士硕士高层次人才。二是印发实施《教育部加强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方案》,推动构建高校-实务部门、国内-海外“双协同”机制,加强国际法、涉外法、国别法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三是支持我国优秀涉外仲裁人才到国际组织或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交流、任职和实习,协调指导涉外律师事务所参与有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