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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义龙: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 实现绿色产业精准扶贫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所作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

  为实现我国“十三五”期间近60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选择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实现绿色产业精准扶贫,保障扶贫工作的巨大成效以及可持续性,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一、生物质能源产业,是精准扶贫的最佳对接

  产业精准扶贫是扶贫工作的主要方式,能够确保精准扶贫见实效、可持续。在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下,生物质能源产业在发展实践中已被证明可承担精准扶贫重大责任与使命。我国是农林业大国,每年约产生12.5亿吨农林业废弃物,将其作为生物质原料生产可再生能源商品,可替代约7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4亿吨,带动3000多万农村劳动力就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均十分显著。若对我国现有有林地、宜林地及耕地等进行科学、高效经营管护,每年产生的总生物量约相当于55亿吨标准煤,将其全部应用于生物质能源产业则可带动8000多万农村劳动力就业。若将该产业精准对接扶贫工作,可取得巨大成效。

  生物质能源产业具有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相结合的特点,历经两个“五年计划”的发展,现已成长为具有明显发展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我国完全自主创新的生物质能源商业应用技术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可生产出电能、热能、燃气、燃油等高品质、高清洁能源商品。我国现已投产运营的200多家生物质电厂,每年消费约5000万吨农林业废弃物,在减少季节性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同时,带动超过百万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每年支付给农民的燃料收购款约150亿元,帮助了约20万户农民家庭脱贫致富。“十三五”期间,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并全面对接精准扶贫,一定会成为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的有力之举。

  二、做好科学规划与顶层设计,实现产业与扶贫的高度融合

  科学规划产业扶贫工作,应将其纳入我国“十三五”期间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引领经济转型发展的背景之中。在此前提下,生物质能源产业扶贫应从激发内需市场活力、引领县域经济发展转向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模式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从而真正实现产业与扶贫的高度融合。

  优化资源配置、在贫困县落户发展生物质能源项目,是实现生物质能源项目持续拉动就业与经济增长,最终实现精准扶贫目的的首要前提。依据到2020年我国建设投运1000个生物质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达3万兆瓦的生物质发电产业规划,当前仍有近700个项目尚待开发建设。当前,可将这些项目优先对接全国592个贫困县并加快推进建设,若当地资源量不足,应协调邻县或周边其他县区资源保障其项目建设及运营。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人员作为产业工人参与电厂原料管理工作,每人年收入1.5万元,可实现五口之家的脱贫。落户到贫困县的生物质电厂项目每年可持续带动5000个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为相应家庭带来稳定的收入来源。若将60%的就业岗位提供给贫困家庭人口,则每年能帮助3000个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生物质能源是资金密集型产业,有机结合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企业自投资金、社会参与资金和政策性银行长期低息贷款等,构建稳固的资本力量,提供充实的资金支持,是落户贫困县的生物质能源项目能够真正实现精准扶贫计划的根本保障。例如,若从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企业参与资本中分别拿出5000亿元做1:1配套,前者设立扶贫产业基金作为母基金劣后,后者做次劣后,两者合并一万亿元,再按1:1进行社会募资,便可成功建立总规模2万亿元的扶贫产业基金,若政策性银行再配以80%的长期低息项目贷款,则可获得共计10万亿元的资金保障。将其投入生物质能源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不仅可推动我国种植能源、种植材料产业的蓬勃发展,还可使我国县域经济实现向低碳、循环、生态经济新模式的成功转型,并且产生新增GDP约40万亿元,形成新的增长极,带动社会劳动就业超过5000万人,这对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破解当前我国经济转型中面临的难题,意义十分重大。这就是政府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承担、大众参与支持、政策性银行配置资源保障,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在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同时可成功助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高效战略。

  政府配套的产业政策保障对于推进产业扶贫项目而言同样不可或缺。例如,对于生物质发电电量,国家电网必须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保障性全额收购;电价附加补贴应及时与发电企业进行结算,以保障企业拥有足够资金及时支付贫困家庭燃料款;地方人大应积极制定有关专项规定严禁焚烧农林业废弃物,在避免其造成环境污染的同时促使农林业废弃物走向资源化利用;能源领域要开放农村市场,推动农村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公平市场环境,为生物质能源扶贫项目生产的能源商品扩展市场空间、保障公平价格;对运输生物质原料的专用车辆可减免路桥费,并放宽不必要的交通管制;对生物质能源扶贫项目优先配置工业用地指标和环境容量指标;对生物质原料破碎加工成型点,国家电网应支持减免电力增容费。这些措施是保障我国生物质能源产业对接精准扶贫的关键性要素。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产业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生物质能源项目落户后,必须实现与精准扶贫的无缝对接。首先,要通过县、乡、镇、村扶贫办了解当地贫困人口情况,建立相应数据库,优先聘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成为产业工人参与原料收购、运输、破碎、加工、成型及管护等工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业务培训将其培养成掌握作业标准和管理标准的现代工厂员工,并为他们甚至其所有家庭成员办理各类医疗及养老保险等,避免因大病和意外事件使家庭陷入更加深重的贫困处境。

  其次,要因地制宜地组建原料收购与管理工作“合作社”。动员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入社,生物质能源项目公司与合作社签订长期的生物质原料购销合同,向项目公司出售生物质原料,获得的收益支付给入社的贫困人员。

  再次,积极与贫困户家庭合作营造能源林项目,项目公司提供种苗及肥料,并培训种植管护技术;对能源林产出的原料,项目公司以市场公允价格保障性全额收购,确保贫困户拥有稳定收入来源。

  第四,利用节能技术用生物质能源工厂余热建设农村大型冷库,为当地农民生产的水果、蔬菜、水产、肉蛋等商品提供保鲜服务,减少浪费损失,增加农民收入,帮助其脱贫。

  第五,将生物质能源工厂产生的碱性肥料无偿赠送给贫困家庭,指导其与动物粪便混配生产复合肥料,并培训他们种植高附加值的特色农林业作物,提高收益实现脱贫。

  此外,生物质能源项目公司应拿出部分利润资助贫困家庭适龄儿童读书直至大学毕业,未能考取大学的适龄青年,可为其安排职业培训并在项目公司安排合适岗位完成就业,切实避免贫困家庭代际传承现象的出现。

  最后,为帮助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项目公司可将国家扶贫资金折合成有保底收益的优先股权分配给他们,确保其收入稳定,实现脱贫。

  这些实施方案的切实执行,将全面保障生物质能源产业精准扶贫目标的有效达成,使我国扶贫工作实现可持续性。(作者陈义龙系全国人大代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