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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落实《巴黎协定》 实现可再生能源协调发展

  《巴黎协定》,25年全球气候变化谈判的一个里程碑,也是人类面对生存危机之必然抉择。从广义上讲,它标志着世界正步入后化石能源时代。目前,全球已有180多个国家和欧盟签署该《协定》,20多个国家已完成参加协定的其相关法律程序,正式递交加入申请书。可以预测,《巴黎协定》在不久的将来会正式生效。

  然而,众所周知,世界仍约有12亿无电人口,其中95%居住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区和亚洲发展中国家,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中17个目标之一即为实现确保人人获得负担得起的、可靠和可持续的现代能源,旨在解决能源普及与发展可持续性之间的矛盾。因此,如何实现两者的协调统一,是能否有效落实《巴黎协定》的一个重要前提,也是能源转型所面临的一个关键课题。

  自本世纪以来,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陆地风力发电,随着技术日益成熟、成本急剧下降、市场多元化,得到了迅猛发展。根据IRENA的统计数据,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了20亿千瓦,满足全世界1/4的电量需求。过去连续两年,正是因为全球新增电量需求基本上由可再生能源来满足,能源领域碳排放第一次实现零增长。在提供现代能源普及率方面,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技术经济性已远远超过化石能源,因此,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倾向于采用其来为无电或缺电地区提供现代能源服务。可见,可再生能源为解决能源—环境—发展的协调统一提供了途径。

  那么,《巴黎协定》生效之后可再生能源发展态势如何?总体上来看,有三方面因素将会起到关键作用。

  首先,达成的政治共识和减排目标能否在国家层面上,进一步转化为强化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具体行动。近年来,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提升迅速,尤其是越来越多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项目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挑战传统能源。但是,由于对化石能源的巨额补贴与外部性的忽略,以及发展的驱动力各国侧重不同,造成很多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不稳,投资者信心忽高忽低。

  《巴黎协定》传递了一个非常积极的政治信号。可以预测,在《巴黎协定》正式生效后,全球范围内,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会更加趋于稳定,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市场机制会逐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政策风险会大幅降低,融资成本减少,其应用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

  其次,如何能够通过开放、共赢、长久的国际合作机制和平台,加快加深各国之间的技术研发协作,共同开发出符合各种地理环境和国情的可再生能源系统及其相关技术。结合《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发展目标,发展中国家能否跨越化石能源时代,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有效利用《巴黎协定》生效之后的各项资源,迅速通过可再生能源技术领域的技术与产业合作,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低碳智能的能源体系。

  最后,最关键的是人的观念将会随《巴黎协定》逐步深入落实而发生根本性转变,可再生能源和低碳经济所代表的将不仅仅是一种时尚,而是一种对未来的选择。当这种观念成为主流,化石能源将真正面临终结。

  从落实《巴黎协定》和《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角度来看,只有加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能源来满足新增能源需求,使其在未来能源体系中占有较高比例,《巴黎协定》中的温控目标和人人享有清洁而可靠能源这一发展目标才会实现。

  G20如何引领世界实现向低碳经济的转变,将决定能源领域占全球碳排放的2/3这一现实何时成为历史。 (作者系国际可再生能源署亚洲项目总协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