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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银 周俊山 陆俊杰:谁更可能被自主招生录取 ———兼论建立高校自主招生多元评价指标体系

  自主招生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一项重要措施。从2003年开始,我国就通过实施高校自主招生探索人才选拔制度改革,允许一些高校拿出部分招生名额,以选拔高考不容易发现的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十年间自主招生制度得到了快速发展,2012年实施自主招生的高校达到了90多所,几乎囊括了“985”、“211”或大部分教育部直属院校;很多高校还推出“个性化”的自主招生方案,如清华大学推出专招特优生的“A计划”、专招寒门子弟的“B计划”、专招全才的“领军计划”、专招专才的“拔尖计划”以及面向国家级贫困县的“自强计划”;中国人民大学推出了“校长直通车计划”、“圆梦计划”;北京师范大学推出了“攀登计划”、“星光计划”、“师表计划”等。近年报名的考生达百万以上,自主招生对于高等教育人才选拔的影响日益显著,已经成为人才选拔的重要方式,代表着中国高考改革的趋势。不过尽管取得了很大成就,自主招生制度还存在不完善之处,也因而备受争议。到底谁能够成为自主招生的“幸运儿”,如何形成更加完善的自主招生机制,是人们倍加关注和思索的问题。

  一、文献回顾

  当前对高校自主招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现状分析和改革措施两个方面。研究者一致认为,由于地域、阶层、家庭状况、中学等级等因素的影响,自主招生存在很大不公:(1)自主招生的生源范围存在限制,招生对象选择欠公平,名额投放及录取结果的选择面和代表性不够广。“省级以上示范中学”或自招生高校认定的“优质生源基地”推荐的考生受到青睐,普通中学很难具有这种资格。(2)生源城市化倾向严重。自主招生的试题内容多适于城市考生,农村考生受教育资源、经济条件等方面的限制,与城市考生相比,见识面较窄,在自主招生考试中处于劣势;另外,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费用也是一些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无力承担的。(3)在自主招生中存在马太效应。自主招生招考对象要求综合素质全面,优势家庭资本成为自主招生考生群体的显性特征,自主招生大学生(下简称“自招生”)父辈职业、教育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和社会关系等都显示出明显优势。(4)监督机制缺位。目前自主招生高校拥有很大的自主权,缺乏多元评价指标体系,招生过程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难以保证绝对的客观公正。

  针对自主招生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者认为自主招生出现问题的根源在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所以要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自主招生应从制度设计上进行改革,兼顾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给弱势考生群体以政策倾斜,把农村贫困家庭作为自主招生考试评价的一个因素。在实践上,针对自主招生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国内高校纷纷调整政策,扩大招收农村考生比例,例如北京大学的“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的“自强计划”和中国人民大学的“圆梦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教育公平。但是公众并未给予全面肯定,因为这些举措尽管初衷是好的,但只是简单地将学生分为城市生源和农村生源,缺乏对自主招生实际情况的了解,也没有详细介绍政策制定过程和预期目的,评价方法缺乏综合性、持续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会导致新的不公平。

  从国外名校的经验看,建立一个多元评价体系,适当考虑申请学生的家庭背景以及享受公共资源的机会是必需的,但是我国目前缺乏科学完善的多元评价指标体系。现有研究只有少部分提及自主招生的改革趋势和方向,还是从改革对策的角度上提出的,并没有建立在对自主招生详细了解的基础之上,对高校自主招生的发展趋向没有实质性的导向作用。因此尽管很多研究对自主招生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研究,但存在一定不足,很大一个原因是现有的研究方法多采用定性研究,对自主招生的现状分析也大多是基于理论分析基础上的思辨性研究,只有少部分采用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但也多是单因素和双因素分析,并没有控制其他变量在其中的作用和影响,而事实上,只有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通过多因素分析,才可能准确分析出各解释变量的影响;尤其是,在定量研究中,抽样调查数据是研究的基础,但是抽样往往存在误差,不可能保证样本精确反映总体,在单因素和双因素分析中,需要对数据进行加权调整,否则可能得出不准确的结论。针对这种情况,有必要对自招生状况进行多因素分析,研究影响自招生录取的因素,得出更有说服力的结论,最终制定出更科学的政策和评价指标体系。

  二、数据与测量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着重运用多因素回归分析方法。使用2010和2011年北京某高校(以下简称“C高校”)“大学生学习与生活状况”调查数据。这两次调查的调查对象为C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调查根据随机抽样的原则,采取集中填答的方式。2010年共调查1138名大学生,其中自招生214名,占18.8%;2011年共调查1948名大学生,其中自招生288名,占14.78%。样本的具体情况见表1。使用的分析软件是stata10.0。

  (二)变量说明

  1.因变量

  鉴于不可能有完全公平的标准,我们试图将自招生与普通高考招生大学生(以下简称“普招生”)做对比,研究自招生相对于普招生存在的特征,探讨自主招生是加大还是缩小了普通高考招生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探究自主招生的评价指标体系。因变量为大学生类型(1,自招生;0,普招生),参照组是“普招生”。

  2.自变量

  根据以前的研究,我们选择家庭、阶层、中学特征、地域等作为自变量分析自招生的特点,同时将考生个人因素作为控制变量加入,在这些变量分类中,“0”分类都代表参照组:

  (1)家庭因素,主要包括家庭的经济资本、父母的婚姻状况、户口、家庭地理位置和兄弟姐妹数量等因素。

  经济资本。由于大学生对家庭收入知晓不多,尤其是其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时的家庭收入,我们使用自主招生的支出从侧面考察家庭经济状况,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主要费用是交通费、住宿、饮食和报名费等,而住宿和饮食很难衡量,报名费对所有考生都是一样的,所以采用自主招生考试当年考生所在省份省会城市到北京的最低火车票的价格作为变量来衡量家庭的经济资本,考察交通费是不是影响了参加自主招生的可能性,火车票价格是连续变量。

  父母婚姻。父母婚姻状况也会影响孩子教育,父母婚姻状况分为(1,初婚;0,其他),“其他”包括离婚、再婚、丧偶等。

  户口。大学生调档之前的户口类型(1,农业户口;0,非农业户口)。

  大学前家庭的地理位置。指家庭是在(1,城市;2,县城;0,乡镇、村庄),主要考察地理位置所带来的对家庭及学生的思想观念、见识面等方面的影响。

  兄弟姐妹状况。区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因为多子女的家庭将有限的时间、精力、资金投放在较多子女身上,造成孩子平均素质低;少子女家庭则相反。中国自上世纪70年代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数量大幅度增加,可能会改变家庭对子女的投资,加大对自主招生的青睐;同时在非独生子女家庭,有哥姐上大学的,可能会得到更多的自主招生信息,因此我们将兄弟姐妹状况分为(1,有哥姐上大学的;2,独生子女;0,没有哥姐上大学的)。

  (2)阶层。使用父母亲的职业地位和教育程度作为变量,以职业标准界定阶层是目前社会学界的通常做法,本研究把各种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具有一定技术水平或管理权力的非体力劳动者定义为职业中产(不包括体力劳动管理人员),其中包括了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把半技术半体力劳动者、体力劳动者及其监管人员、无业人员等定义为职业中低层,把农民定义为职业低层,据此我们将父母亲的职业地位分为(1,农民;2,职业中低层;0,职业中产)。结合数据,我们将父母亲的教育水平分为:1,初等教育水平,包括未受过正式教育、私塾、小学和初中;2,中等教育水平,包括高中、职高、技校、中专;3,大专水平,包括大专(非全日制)、大专(全日制);0,本科及以上,包括本科(非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和研究生。

  (3)学校变量。主要指大学生以前的高中是(1,国家重点;2,省重点;3,市重点;0,乡镇重点中学和普通中学)。

  (4)区域因素。把所有学生按照调档之前户口区分为(1,东部;2,中部;0,西部),其中东部省份包括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山东、安徽、海南、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天津、北京;中部省份包括: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山西、内蒙古;西部省份包括:陕西、宁夏、甘肃、四川、重庆、贵州、广西、云南、西藏、青海、新疆。同时加入个人因素作为控制变量,主要包括:性别(1,男;0,女)、高考类别(1,文科考生;0,理科考生)。

  三、分析结果

  我们不仅分析2010年和2011年自招生情况,同时为了增大指标体系的代表性,还将2010年和2011年的数据合并在一起分析。根据因变量的特征,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结果显示,在不同自变量对自招生的影响中,大部分影响是稳定的,见表2。

  在2010年调查中,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下同),家庭收入(火车票)、大学前家庭的地理位置、父亲教育程度和职业、母亲职业、省重点中学、区域对自招生的影响比较显著。所在省份省会城市到北京火车票的价格越高,自招生的发生比越小;大学前家庭的位置在城市的自招生的发生比较高,是农村学生的3.68倍,家庭在县城与乡镇、村庄没有显著差异;父亲的教育程度是中等的,孩子是自招生的可能性为父亲是本科以上的52.3%,父亲职业为中低层的更低,是父亲职业中产的27.5%,而父亲是农民的与父亲职业是中产的没有显著区别;母亲职业是农民的自招生发生比也较低,为职业中产的42.9%;高中是省重点的自招生的可能性是乡镇中学及普通中学的2.4倍,其余没有显著区别;东部、中部自招生的发生比都比西部高得多,是2倍以上,且东部最高。

  2011年的分析结果相比2010年,大多数因素影响一致,也有所不同,家庭收入(火车票)、户口、兄弟姐妹状况、父亲教育程度和职业、市重点中学、区域对自招生的影响比较显著。所在省份省会城市到北京火车票的价格越高,自招生的发生比越小;农村户籍的是自招生的仅仅是城市的48.7%,不足一半;独生子女是自招生的发生比是非独生子女的近3倍;父亲教育程度是初等、中等、大专的自招生的发生比均低于父亲是本科及以上的,自招生可能性与父亲的文化程度严格呈正比;父亲职业中低层,孩子是自招生的可能性仅是职业中产的14.9%;东部、中部自招生的发生比都比西部高得多,东部最高。

  从两年的总体数据来看,家庭收入(火车票)、上大学前家庭的地理位置、兄弟姐妹状况、父亲教育程度和职业、省重点中学、区域对自招生的影响比较显著。所在省份省会城市到北京火车票的价格越高,自招生的发生比越小;大学前家庭的位置在城市的自招生的发生比较高,是农村学生的1.91倍,家庭在县城与乡镇、村庄没有显著区别;独生子女是自招生的发生比是没有哥姐上大学的非独生子女2.48倍,有哥姐上大学的非独生子女是没有哥姐上大学的非独生子女的1.86倍;父亲教育程度是初等、中等、大专的自招生的发生比均低于父亲是本科及以上的,与父亲的文化程度严格呈正比;父亲职业中低层,孩子是自招生的可能性是职业中产的19.4%,而父亲是农民的与父亲是职业中产的没有显著区别;高中是省重点的自招生的可能性是乡镇中学及普通中学的1.6倍,其余没有显著区别;东部、中部自招生的发生比都比西部高得多,东部最高。

  在三个模型中,对自招生影响相同的因素是:火车票越高,自招生的发生比越少,说明家庭经济状况影响了学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父亲的教育程度和职业对自招生的影响也比较稳定,中等文化水平的父亲,其子女相对于本科及以上的父亲,成为自招生的可能性较小;父亲是职业中低层,子女成为自招生的可能性是最小的,而父亲是农民与父亲是职业中产的没有显著区别;东部、中部自招生的发生比都比西部高得多,东部最高。

  四、结论与讨论

  尽管在不同年份的分析中,不同因素对自招生的影响有所差异,但是基本趋势是一样的,父亲职业和教育程度较高的、家庭收入较高的、中东部地区、城市家庭、独生子女等更容易成为自招生,这恶化了高考的不公:经济因素对自招生的影响较大,较高的支出使一些高中生可能放弃自招机会;无论户口在城市还是高考前家庭在城市都体现了农村的弱势;父亲教育程度和职业的影响则进一步体现了精英群体优势的代际传递;容易让人忽视的是,城市中的职业中低层,他们的孩子自招生的可能性比农村学生还低。在我们对高校与重点中学结盟喊打时,注意力偏向了农村和普通中学,而忽视了中间部分,市重点中学自招生的优势并不存在,我们在关注“两极”学生的同时,最容易忽视的恰恰是“高不成低不就”的父亲既非职业中产、亦非农民的职业中低层的学生和既非省重点亦非农村中学的普通学校的学生。

  家庭的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对自主招生录取都有显著影响。家庭经济资本可以为子女追逐自主招生资格提供大力支持;而孩子数量的减少,比如独生子女使家庭更有经济实力而投资于自主招生;父亲高教育程度和高职业地位也提高了子女自招生的可能性;甚至有上大学的哥姐,虽然可能不提供经济支持,但是也扩大了社会资本,所有这一切都进一步体现了典型社会学现象——“精英群体优势”的代际传递。

  区域差距也是值得注意的,中国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高校资源多集中于东部,实施自主招生的高校也多处于东部;各高校对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是有一些限制和要求的,大致可以归为这样几类:各类竞赛获奖;中学推荐,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创新实践能力突出;德智体全面发展。西部的学生在该条件上不占优势,不易获得自主招生资格。本研究也显示中学的层次对自招生影响并没有出现乡镇中学明显偏低的状况,这得益于C高校的一项措施: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学推荐名额文理合计不超过3人,一般中学推荐名额文理合计不超过1人,并不是指认定“具备资格”的高中。

  在城乡之间,无论是2011年数据中调档之前户口还是2010年和2010-2011年间数据上大学前家庭的地理位置,都体现了农村学生的弱势。农村考生获得自主招生机会较少,基于以上认识,不论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还是中国人民大学在自主招生政策中,对来自农村弱势家庭的考生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已经存在的教育不公。但是家庭在县城的孩子虽然是城市户籍,其成为自招生的可能性与家庭在乡镇、村庄的没有显著差别,这是我们之前忽视的地方,自主招生信息在县城的传播相对闭塞,不仅仅影响农村学生,还影响家庭在县城的学生。如今各个高校一定程度倾斜于农村学生的方法值得赞扬,但是往往矫枉过正,城乡之间自招生的差距更体现在父亲职业方面,城市家庭中父辈职业中低层的孩子甚至比农民家庭还弱势,这种措施提高了农村学生自主招生机会,却忽视和挤压了城市弱势群体。因此自主招生改革不仅仅要重视农村学生,还要重视城市中的弱势群体,这样才能进一步推进自主招生考试的整体公平。

  公平竞争是高考制度的灵魂和根本,公平和效率的教育双重目标对社会和谐发展都有着现实而长远的意义。目前高考主体部分仍旧是公平为主,而将来高考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是兼顾公平与效率。因此采取多元评价标准,制定一个多元指标体系是必需的,而不仅仅是“自强计划”和“圆梦计划”一刀切。本研究显示,可以按照地区教育环境、户口、高中类型、家庭地理位置、父亲教育程度和职业、家庭经济状况等,结合考生的成绩和特长进行综合评定,加大对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尤其是城市贫困家庭的扶植,以在同等条件下录取弱势家庭的孩子,达到效率和公平的兼顾和平衡。除了制定多元评价标准以外,要做的改革还包括:杜绝高校认定“具备资格”高中现象,真正使每个学生都能平等申请自主招生,为申请的困难学生报销一部分花费和免除申请费,加大在县城和农村自主招生考试的宣传力度等。(作者尹银系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周俊山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讲师;陆俊杰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生,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