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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献君 等:高教研究转型迫在眉睫

  编者按: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高校开始着手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在30余年的时间里,高等教育研究取得了不俗成绩。然而,由于我国实行政府办大学体制,高校办学自主权欠缺,也没有建立相应的社会问责机制,加之我国重学轻术的传统,目前高等教育研究存在成果难以满足高校实际发展的需要等问题,高教研究机构转型迫在眉睫。如何在机构转型中深化院校研究?华中科技大学院校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从2014年5月开始,历时一年多,首次对878所本科院校高教研究机构的运行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研。

  

  院校研究是大部分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主要任务

  调查显示,全国878所本科院校中,设有514个高教研究机构。高校高教研究机构的名称多达48种。其中,“高等教育研究所”是最为常见的机构名称,有293所高校的高教研究机构用了这个名称,占57%。常见名称还有:高等教育研究室(16%)、高等教育研究中心(5%)、高等教育研究院(2%)、其他(19%),如高等技术教育研究所、民族高等教育研究所等。

  在514个高教研究机构中共有研究人员4578人,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的数量及所占比例大致相当。在全体研究人员中,有正高职称者1586人,其中教授1075人,研究员511人。

  

 

  

  通过问卷调查发现,高教研究机构大多由高校领导直接主管,33%的高教研究机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27%由校长直接领导。高教研究机构的主管领导还包括:主管科研的副校长(占11%)、党委书记(占9%)、主管人事的副校长(2%)、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1%)、其他(17%),如教育学院领导、党委副书记等。

  而高教研究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校领导、教务部门及规划部门。50%及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他们经常与校领导、教务部门及规划部门进行互动。

  高教研究机构开展院校研究的方式多样,主要包括:受高校领导委托开展专题研究(83%)、参与制订高校发展规划(61%)、收集与分析高校运行数据(60%)、参与教学评估(58%)、为高校领导撰写报告或讲话稿(54%)、参与制定高校章程(45%)、受行政部门或院系的委托开展专题研究(39%)、开展校史研究(11%)、其他(8%),如定期编印院校研究内部资料、与本校其他职能部门举办午餐会,共同探讨院校研究问题等。

  高教研究机构面临的突出问题

  我国高教研究人员本应在推动高校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大部分本科院校的高教研究机构经常处于“彷徨”之中,没有找准发展的路径,在学校的地位不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调研中,部分研究人员谈到,高教研究机构“不汤不水,不学术不行政”“没有职能,不接地气”“苟延残喘,生存艰难”,高校似乎认为我们“有了不多,没有也可以”“高教研究发展30年了,一直没有找到一条妥当发展之路,这是我们做高教研究的人应认真考虑的问题”。

  高教研究机构名实不符,设置随意分散

  问卷调查显示,在高教研究机构的命名方面,机构名称有“高等教育研究”六个字的,占80%以上,如:高等教育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室、高等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院等。高等教育研究的内容广泛,可以进行学术研究、宏观高等教育研究、院校研究等。调查发现,在设立了高教研究机构的514所高校中,在机构职能方面,只有9%的高教研究机构主要从事学术研究;在研究成果方面,只有11%的高教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以学术性成果为主。问卷调查表明,大多数高校已着手开展院校研究工作,若将机构名称由高教研究机构改为院校研究机构,不仅名实相符,而且能更好地起到引导作用。

  

 

  我国高校职能部门设置也比较随意,没有一定的规范。例如,教育部开展本科教学评估,高校设置相应的教学评估机构;教育部强调制定战略规划,高校纷纷设置发展规划处;教育部强调教师发展,高校开始设置教师发展中心。这些机构的设立,不仅职能与院校研究的职能相通,而且使学校办公室、教务处等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往这些机构推。大部分高校的高教研究职能在校内比较分散,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没有形成研究的合力。

  部分高教研究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较差,研究人员能力水平有限

  有研究人员谈道,“高教所设立的初衷是为高校的决策咨询服务的,但中国的高教所往往都走不到这一步,原因是高教所没有具体职能。所以相当于校领导延伸的秘书这么一个角色。”还有研究人员指出,高教研究的工作成果缺乏有效性,“我们中国的高教所,不能完全进入到高校领导要求的决策过程中。”

  许多高教研究机构没有形成为高校提供服务的长效机制,工作流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待提高。

  问卷调查中谈到高教研究机构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时,78%的回答为“研究人员的研究能力有待提高”,另有43%的回答为“研究人员对高校的管理实践不熟悉”。高教研究,既需要研究人员具有比较高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又需要他们熟悉高校情况、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从现在实际状况看,高教研究人员大体由即将退休的老同志和刚从高校毕业的研究生组成。

  制度和习惯制约了高等教育研究的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研究是从开展学术研究、建立学科、培养研究生开始的。与之相适应,逐渐形成了一套学术研究的制度和习惯。例如,衡量高教研究人员水平、晋升职称,主要看课题、论文的数量和水平。院校研究是应用研究,衡量研究人员水平,主要看为高校决策提供咨询的质量以及数据收集、信息发布的水平。这就造成院校研究人员在完成院校研究任务的同时,为了职务晋升,还要撰写学术论文,有的还要担负教学任务,从而使院校研究受到严重影响。问卷调查中,54%的人认为“高校对院校研究人员的评价与考核方式不合理”。

  由于行政制度、习惯等多种因素影响,院校研究所需的数据不充分。问卷调查中,41%的研究人员将“无法获得用以研究的高校数据”视为高教研究机构发展面临的困难。从高校内部看,虽然多数高校建立了业务数据库,但数据分散,各自为政;没有对数据进行科学界定,各自理解不一;数据不干净,难以发挥作用;数据保密,不公开,形成信息孤岛。没有建立分析数据库,数据挖掘、在线分析处理、数据汇报等信息处理技术大部分处于空白状态。

  长期以来,高校决策属于经验决策的影响根深蒂固。问卷中,46%的人认为“高校领导对高教研究的重视程度不够”。

  整合研究力量 建立相应机构 势在必行

  针对目前高校校内高等教育研究力量分散的状况,多数高校可将现有的高教研究机构与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研究室等机构合并,建立院校研究机构。因为这些机构的职能基本上是相通的,将人员统一,力量集中,这有助于对高校管理问题进行系统科学的研究。

  院校研究的功能要内化到高校组织结构之中,使转型后的院校研究机构成为高校管理体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使之稳定、持久地履行相应的组织职能。该机构既不是单纯的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也不是一般的职能部门,应是校直属单位,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自主权。

 

 

  要配备比较充足的、既有一定实践经验又有对实践问题开展科学研究能力的研究人员。给他们提供行政、专业技术职务双重晋升的机会,对其考核及晋升,要根据他们所承担任务的性质,制定相应的标准,使其安心地从事本职工作。(作者:刘献君 余东升 陈敏 张俊超 雷洪德 刘怡)

  

  

  延伸阅读

  高教研究机构四大职能

  1、从事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培养高教研究和管理人才

  少数综合实力较强、以学术为导向的高教研究机构,具有高等教育学或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主要工作是建设高等教育学及相关学科,开展高等教育学术研究,培养高层次、高素质的高教研究和管理人才。还有部分高校具有高等教育或相关学科的硕士点,既开展学术研究、培养人才,也开展应用研究。

  在514所建立了高教研究机构的高校中,有100所设有高等教育学硕士点,占19%;109所设有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点,占21%;20所设有高等教育学或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点,占4%(尚有部分高等教育学学位点未放在高教研究机构中,故没有统计在内)。

  2、为学校决策提供支持,促进高校健康发展

  多数高教研究机构参与了高校发展规划制定、高校章程的调查研究和撰写等工作,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部分高校的高教研究机构,在开展院校研究的过程中,采取与高校职能部门合作的工作方式,从而使高教研究更加贴近本校发展的实际需要。

  如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与研究生院联合开展人才培养类型改革、专业学位标准及基本要求等方面的研究。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与发展规划处合作,设计本校综合改革方案、制定学校章程;与研究生院协作,撰写研究生发展报告。这些研究都有力地推动了高校的改革和发展。

  3、立足本地,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部分高教研究机构以地方高等教育为研究对象,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济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面向山东,建立高等教育数据库,融研究、咨询、服务于一体,对山东高等教育展开研究,为其发展提供咨询。湖北省高校的高教研究人员,在省高教学会的统一组织下,围绕人才培养、教师聘用、领导决策等主题,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集中开展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供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决策时参考。广州大学高教所完成了广州市的“十一五”“十二五”高等教育规划的起草,正在参与制定广州市“十三五”高等教育规划,该所还参与研制了广州市教育城镇发展规划。这些研究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4、普及教育理论,推动干部、教师参与高等教育研究

  高教研究机构采用多种方式,普及教育理论,交流教育改革的成果和体会。高教研究机构编印《决策参考》《高教信息》《每日高教要闻》等,向干部、教师推荐有关文章,供学习参考;邀请国内外的教育专家,给干部、教师作专题报告;举行多种形式的研讨会、沙龙,进行交流探讨等。

  部分高校拨出专款,以课题招标的形式,吸引干部、教师参与教育研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等高校,每年拨出10-30万元,根据本校所要研究的问题,列出若干项目,由高教研究机构具体组织,进行课题招标。院校研究课题的设立与实施,增加了高教研究机构与高校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促进了行政人员对本校问题的研究。

  小评论

  加强院校研究 促进高校发展

  华中科技大学院校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对全国本科高校的高教研究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对高教研究机构的基本状况、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机构转型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如何有效发挥全国514个研究机构、4578名研究人员这样一支庞大队伍的功能与作用,促进高校的改革发展,是一个值得认真探索的问题。

  高校领导应重视院校研究

  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肩负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职能,目标任务繁重,组织结构复杂。加上每所大学的学科结构、人员结构、历史传统、校园文化都存在差异,所处发展阶段也不同,因而每一项工作都不可能照搬别人,需要创造。大学不仅研究自然、社会和人,而且要研究大学自身。院校研究正是立足本校,通过对本校管理实践问题系统和科学的分析,以提高本校管理决策水平的研究。

  随着外部环境、组织自身、决策主体、决策目标等日益多元化与复杂化,高校需要科学决策。复杂的决策环境与决策问题,有限的决策实践与资源,多元的决策对象与目标,对决策质量与效率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高校决策咨询是一种以信息、知识为基础的智力服务,不仅需要通过收集、整理获取信息,而且需要通过挖掘、分析进行信息处理。校领导充分发挥院校研究机构的数据信息服务职能和决策咨询服务职能,才能促进高校的健康发展。

  院校研究和大学领导的关系,犹如汽车表盘和驾驶员的关系。没有汽车表盘,驾驶员无法开车。同样,没有院校研究提供的各种有效数据和决策支持,学校领导无法决策和有效工作。诚如调查报告所提出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院校研究,并从整合研究力量、建立相应的机构、配备得力的研究人员等方面加强院校研究。

  培养专业的院校研究人员

  调查报告指出,我国20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高教研究机构,目的在于加强对高校自身的研究。但由于办学自主权和社会问责的缺失等原因,我国高教研究走上了一条学术研究之路,而忽视了对大学自身实际问题的研究,研究人员也缺乏对实践问题的研究能力。因此,培养专业的院校研究人员十分重要。

  加强和改进高等教育学研究生的培养。我国有众多的高等教育学及相关学科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应调整培养目标,注重对教育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强实证研究方法的训练与数据分析能力的培养,加大专业教育博士的培养力度。一批理论水平高,懂教育规律,实践能力强的研究生进入院校研究机构,能大力推进高等教育研究水平的提升。

  采取多种方式培训院校研究人员。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帮助他们转变观念,掌握方法,适应院校研究需要;管理研究与管理咨询相结合,提高研究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研讨会与研讨班相结合,鼓励研究人员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为院校研究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高教研究机构向院校研究机构的转型,需要良好的条件和制度环境的保障。政府、社会、高校应共同努力,创设相应的环境和条件。

  要完善社会问责制度,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增强高校领导对院校研究的需求。现在,虽然对高校谁都可以提出批评、指责,但高校对这些可听,也可置之不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问责制度尚未形成。高校虽然有了一定的办学自主权,但还很不充分。这些都影响高校领导对院校研究的需求,制约院校研究的开展。

  加强高校综合数据系统建设。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大数据时代,数据的缺失,是制约院校研究开展的重要因素。推动建立专题数据库、区域数据库,加强国家高校综合数据系统建设,并推进其向社会开放,这些工作对院校研究具有重要作用。

  健全校内决策的制度机制,将教育家办学落到实处。现在,政府提出了教育家办学,但只是一种倡导,没有相应的制度保证。今后,在选拔高校主要领导时,要将懂教育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对高校领导的考核、晋升,要将对教育的理解程度,对教育研究的重视程度作为重要标准。在职期间,加强培训,引导他们自觉学习、研究教育理论,重视院校研究和决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