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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云川:值得关注的大学生亲社会行为倾向

  亲社会行为是心理学对积极社会行为的另一种称谓,指那些从情感状态出发属于善意的,从效果情形来看有益于他人的行为,如日常生活中的助人互助、分享合作、捐赠支援等。它体现人之为人的天性,体现了个体与外界的利益迁移,符合人际关系的交互性实质,个体的亲社会行为倾向反映其社会化水平。亲社会行为属于心理学范畴,培养亲社会行为则是一个教育问题。

  笔者主持了一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西部与边疆课题,曾组织团队对我国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带15所高校的在读本科生发放问卷6000份,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部分结果出乎预料,大学生的亲社会态度较为模糊,意愿不强,而在各种情境下表现出的亲社会行为倾向值得院校教育关注与反省。

  研究发现:第一,少数民族大学生与汉族大学生之间差异不显著;第二,学校所在地之间差异显著,亲社会行为水平从高到低排列为西部边疆地区、中部地区、东部沿海地区;第三,不同学科之间差异显著,师范类、医科类、文科类大学生较高,艺术类大学生较低;第四,年级之间差异显著,亲社会行为水平从高到低排列为大二、大三、大一、大四;第五,不同家庭月收入大学生之间差异显著;第六,不同月支出大学生之间差异显著;第七,学生干部与非学生干部之间亲社会行为水平差异并不显著;第八,不同政治面貌大学生之间差异显著,党员的亲社会行为水平显著高于团员和群众。研究进一步揭示,大学生的自我和谐程度、社会支持状况,以及对社会、对学校管理、对老师、对自己生活及对大学满意度的提高是促进亲社会行为的积极因素。

  以上结论至少引起四个方面的深刻反思。其一,东西部地区大学生亲社会行为水平与经济发达程度形成倒挂,应引起关于如何抵制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有效解决文明相对于社会物质发展滞后性发展问题的思索。其二,师范类、医科类、文科类大学生亲社会行为水平较高,而艺术类大学生亲社会行为水平较低的现象应当引起高等教育对社会伦理以及职业道德为主的社会公德教育的重视;而亲社会行为水平从高到低排列为大二、大三、大一、大四,对高等教育中的新生适应期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构成警示,同时对大学德育及心理辅导工作提出了挑战。其三,学生干部之亲社会行为水平表现并不突出现象值得追问。本研究中,在回答“你是否愿意为同学服务”时,占比60.2%的大学生回答“视情况而定”,占比15.4%的大学生回答“不愿意”,体现出当前高校学生干部服务意识淡薄。另有研究对大学生担任学生干部的动机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40%为入党评优,30%为增加就业砝码,从中投射出高校学生干部思想成熟、目标明确、功利心重、服务意识淡薄等现实问题。其四,不同家庭月收入和不同月支出大学生亲社会行为情况具有一致性,即处在金额最低和最高两端的大学生的亲社会行为明显低于处在中等水平者。换言之,“贫困”和“奢侈”均不利于亲社会行为养成,而普通收入和消费者则会自然地体现出利他情结与行为取向。

  所以,大学德育需要进一步改良,要适当削弱对教育内容和训导的偏执,而兼顾到受教者主体心灵内环境和学习生活外环境的双重建设。在具体的大学生亲社会行为培育过程中,“社会”是客观存在的背景和导向,“亲”体现出个体的情感倾向,最后经由主体性实践方能够有效落实到“行为”。有学者明鉴:要知道未来的社会,就要看今天的大学生。更显著的亲社会行为养成无疑是未来和谐社会构成不可或缺的关键。(作者董云川系云南大学教授,云南省政府督学,云南省高教学会常务副会长,省高教评估事务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