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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张弢:中世纪欧洲大学的兴衰

  编者按:大学肇始于欧洲中世纪时期,从最初师生们仿照手工艺人行会形式组成的行会组织,到近代成为科研、教育及人才培养的重要机构,大学自身经历了怎样的变化?发生变化的因素有哪些?西方一些高校从成立至今已走过几百年的发展历程,在知识生产、思想输出、人才培养等方面都有哪些建树?在近代西方国家崛起的过程中大学又发挥着怎样的作用?本版特刊发三篇文章,以期对这些问题作出探索回答。

  大学的兴起是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古代晚期至中世纪早期,西欧虽遭受了几个世纪的政治动荡与社会混乱,但教会的教育机构如大教堂学校和修道院学校及存续于南欧的世俗学校,依旧承载着西欧古代的教育积淀;12世纪的文化复兴不但提振了教育,也使西欧找回了拉丁语的文献传统,特别是在法学领域罗马法与教会法的汇编相继出现;基督教世界与伊斯兰世界产生碰撞与交流之后,西欧通过翻译的形式再次认识了古希腊文献,尤其是借助阿拉伯语的译本重新发现了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城市再现繁荣为大学提供了基本的生存环境与物质保障。当然,还有人们对知识的渴望,呼唤更丰富的教育形式来满足求知需求。

  中世纪大学有三种主要的产生方式。第一是自发而成:12世纪至13世纪初,在意大利的博洛尼亚、法国的巴黎、英国的牛津等具有悠久的教育与学校传统的地方,教师与学生们组成了维护自身权益的社团。学人共同体就是中世纪大学最基本的组织形式。第二是迁徙而成:大学的师生与大学城中的民众时常发生治安摩擦乃至流血冲突,或者由于大学内部产生分裂,一部分师生就从原来的大学迁出,来到新的落脚点另组自己的社团从而形成新的大学。前者有从牛津大学迁出的剑桥大学、从博洛尼亚大学迁出的帕多瓦大学,后者有从布拉格大学迁出的莱比锡大学等。第三是创建而成:中世纪晚期的大学绝大多数是由帝王君主、封建诸侯、地方教会、富庶城市等出资组建。不过,中世纪大学均没有校园等自身的固定建筑,所需资助大多用来延聘教师。外力的积极参与使得中世纪大学的数量在14、15世纪获得了明显增长,一度达到80余所,每一所都向整个基督教世界的民众开放。时至1500年,除却中间夭折的大学以外,仍有60余所中世纪大学活跃在欧洲的版图上。不过,除却巴黎、牛津等少数几所大学的人员规模较大,大多数中世纪大学不过十余位教授,百十名学生而已。

  中世纪大学是一种社团组织,其鲜明的特点是行业自治。在法律地位上,大学与当时手工业者或者商人组成的行会并无不同,师生们通过宣誓加入,从而确立与社团的所属关系。在大学内部,师生们自行制定和执行社团章程,自主吸纳新的成员加入,缔结类似于同乡会的组织,在成员当中选举代言人或者首脑,也就是校长。由于教师与学生之间也存在利益冲突,其中只有一方能主导大学的事务,中世纪大学就出现了不同的类型:由学生主导的大学例如博洛尼亚大学,由教师主导的大学例如巴黎大学。

  中世纪大学的自治并不等于可以不受束缚地自由发展。相反,它必须依靠权力的主宰者所赋予的特许权作为生存保障。中世纪大学首先需要教宗颁发的特许状才能确认自己的社会身份,同时也凭此获得了向学子授予通行执教资质的特许权,这是大学能够授予学位的前提。而且,大学中的很多学子拥有教士身份,只有在获得了教会发放的俸享之后才有经济来源助其完成学业。在世俗权力方面,皇帝从中世纪晚期开始也向大学颁发确认其身份的特许状,将大学直接庇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此外,帝王、诸侯、城市等当局者均向大学提供各类特许权作为实质性的支持,包括限价供应、减免赋税、免除军役等等。他们还资助了大学大量的田产地业以保障大学的持续发展,有些直到二战之后才被国家收回。在教权与王权的共同庇荫之下,中世纪大学不单资产殷实,还逐步树立起了社会权威,它甚至像君主与教会一样,持有属于自己的权杖,作为其权威的象征。大学拥有自己的印章,加盖大学印章的文书会产生法律效力。大学的兴盛吸引了知名学者以及为数众多的学子,一方面振兴了教育与学术,另一方面也为教会和君主输送了具备专业知识的教士与顾问。而在当时,能在自己的领地之内拥有一所大学也增添了帝王诸侯的荣耀与威仪。

  中世纪大学提供的专业知识来自于四个学部:艺学或称文学、医学、法学(含罗马法与教会法)、神学。欧洲大学的四学部设置一直持续到19世纪才开始细分为院系。前者的艺学属于低级学部,该名称得自其提供的教学内容被通称为七艺之学,即文法、修辞、逻辑,以及算术、几何、天文、乐理。由于所有的中世纪大学都通用拉丁语教学,七艺的主旨就是让学生们学习拉丁语,为进入后面的三个高级学部做准备。直到18世纪,各国的语言才进入了大学课堂。艺学部的毕业生可获得硕士学位,能够在高级学部攻读博士学位的同时在艺学部授课;而所谓的学士学位,只不过说明该学生掌握了拉丁语而已。神学是位于中世纪大学学科顶端的明珠,这是宗教虔信时代的历史环境决定的。不过,神学的学位并不一定是通向教会最高职位的阶梯。多位教宗以及更多的高级教士学习法律特别是教会法,获得教会法与罗马法双博士的也不在少数。而从君王到平民,对医学的需求则不言自明。

  到了中世纪晚期至近代早期,大学所面临的种种危机日渐凸显,最鲜明的问题是其发展的脚步落后于时代的进步。14至15世纪,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君士坦丁堡陷落后大批希腊学人西迁,这些改变了文化格局与学术风气的因素却未能给大学带来质变。而16世纪的宗教改革不但促使天主教与新教阵营的形成,更分裂了欧洲的大学,令其各自依附自己的教派;新教不再承认教宗的权威,在信仰新教的地区创建的新大学无需宗座的许可,却也失去了来自罗马的强大支持。与此同时,随着君主们领土观念的增强,很多大学在近代成为依附当地领主的地方性大学。在新大陆发现之后,大学作为教育的设置被西班牙殖民者于16世纪带到了美洲,不过仅是欧陆旧式大学的翻版而已,大学在北美的创建则还要等待来自英伦三岛的移民及其后裔。到了17世纪,大学一方面从欧洲走向世界,另一方面时人对欧洲大学的腐化问题诟病良多。例如,大学的教授们或世袭或通过姻亲手段在自己的家族亲属中间传递教席,甚至有个别大学90%的教授是亲戚关系,对此批评之声越来越尖锐。而且,当时的大学还没有普遍承担起追求新知的责任,教授们的知识落伍、教学落后,大学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培养有文化、有涵养的文明绅士。17至18世纪,科学革命时代的伟大发现大都与大学无关,启蒙思潮也游离于大学之外而活跃在文化沙龙当中。不单如此,大学还面临着诸多竞争者的挑战。学者们组织的学苑、王室成立的科学院吸引了众多一流学者,更有不少学者干脆做起私人的科学研究。各类专科学校也在欧洲各国纷纷成立,大批学子由于可在其中习得安身立命的实用性技术而摒弃了大学。大学的垄断地位被打破,处于失去生存活力的危机时刻。

  而此时,大学也在进行着自身的新陈代谢。古老的大学被一批新锐的大学超越,莱顿、格拉斯哥、哈勒、哥廷根成为近代大学的翘楚。在这些大学中,研习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古典学占据学术主流,逐渐开启了现代学术的新风。至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前,欧洲已有140余所大学,这个数字比起三百年前翻了一番还要多。所以,欧洲的大学在近代早期完全是一副败相的观点未免过于片面,否则就无法解释数目上的成倍增长。毋宁说,大学在近代早期经历了超长时期的转型阵痛,之后才可能出现19世纪的飞跃式蓬勃发展。但此时的领军者已非那些从中世纪走来的历史悠久的大学,而是在德意志崛起的新式学府例如柏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