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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优化博士后发展综合环境,新设“博士后国际合作交流”资助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优化上海市博士后发展综合环境的实施意见》,新增“博士后国际合作交流”资助等多项支持举措。《实施意见》由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健全保障3个部分17条组成,一半以上是新增支持举措。这些举措专注于为上海博士后提供进站、在站、出站的全过程、全方位、全链条支撑体系,重点突出了三个“全”。一是全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举措更聚焦。扩大“超级博士后”资助规模,入选人数达上年度进站人数30%;新设“博士后国际合作交流”资助,对海外引进博士来沪从事博士后研究、博士后来沪工作和国内派出博士后给予资助;鼓励各区在设站资助、引才奖励、生活配套、科研资助和安居补贴等方面加大投入。二是全力搭建科研创新平台,载体更多元。定期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常态化开展“博士后揭榜领题”活动;加强对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创新机构支持,支持博士后向企业流动;支持高水平团队设站单位与全球顶尖高校、一流科研机构和领军企业开展海外科研产业项目合作研究。三是全方位构筑服务保障体系,覆盖更周全。将博士后纳入到人才扶持政策体系,健全博士后安居保障机制,优化博士后子女教育保障机制;畅通博士后职称评聘渠道,建立事业单位聘用博士后“直通车”。

初审:朱志媛

审核:郭炜煜

管理员:张静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