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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学校综合改革专项项目申请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进一步强化以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服务科学决策、推动工作创新,学校拟围绕当前事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以立项形式开展专项综合改革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探索构筑现代大学制度,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2.进一步落实全教会精神,推进学校办学向本科教学倾斜,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面向“双一流”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挖掘高水平大学办学的动力和活力,推动学院和基层教学科研组织的改革发展,最大限度地激发和催生学院为主体的学术生产力。

二、项目内容

本次专项改革项目采用命题方式,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及重要问题设立研究主题。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4-6万元。

重点项目:1.新工科背景下学校的学科专业布局研究

                 2.基于资源配置的学院评价体系研究

一般项目:3.学校实施通识教育的机制方案研究。

                 4.学院基层学术组织的改革发展研究

                 5.学校中青年教师的成长机制研究

三、课题管理与研究目标

1.本次综合改革专项研究项目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组织管理,研究周期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一年半。

2.课题申请人面向我校(含保定校区)一线教师学术骨干、双肩挑干部或管理人员,可通过团队形式申请(由负责人针对项目组织团队申请),也可以个人申请(个人根据自己优势选择主持或参与某一项目申请)。鼓励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跨校区、跨学院、跨部门研究团队,开展针对性的立项研究。

3.课题研究目标:突出问题导向,面向实际需求,强化实证调研,凝炼理论成果。学校将围绕课题论证、团队组成、研究进展、研究成果等方面组织立项评审、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4.结题要求提交的研究成果包括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和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其中,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要针对实际问题,提出对解决问题具有针对性、指导性或可操作的建议或方案。

四、经费管理

参照“双一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申请工作

申请人请于2019年3月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各一份报送到高等教育研究所,联系电话:61772225 ,联系人:张娟。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年1月15日